關于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
發布人:
發布時間:2018-12-05
吉人社辦字[2018]47號
長春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513元/月;吉林市區、松原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344元/月;四平、遼源、通化、白山市區和延吉市、琿春市、前郭縣、撫松縣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185元/月;白城市區、長白山管委會、梅河口市、公主嶺市和其他縣(市)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110元/月?! ?/span>